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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擅用吴京肖像!超凡先锋润滑油等被判赔71.6万元

信息来源:runhua.biz   时间: 2022-02-27  浏览次数:130

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民事判决书显示,因侵害演员吴京肖像权、姓名权,超凡先锋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超凡先锋公司”)等被判赔71.6万元。

据判决书,吴京得知,超凡先锋公司与北壳汽车用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下称“北壳集团河北分公司”)在其生产的“超凡先锋”合成润滑油系列产品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吴京肖像用在其产品包装上进行品牌宣传与广告推广,将产品在多种网络平台及线下店面进行销售,并将带有原告肖像的海报张贴在门店进行宣传。

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北壳润滑油公司”)在实际经营地将吴京肖像做成海报进行张贴,并在会展、抖音、快手等多种平台将上述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和推广,并声明其将邀请国际巨星吴京助力新品牌“超凡先锋”发行,用了原告多张照片大肆进行广告宣传。北壳汽车用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壳集团公司”)作为北壳集团河北分公司的总公司,亦在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上述广告和宣传。

判决书指出,超凡先锋公司辩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与杀破狼节目组以及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下称高沃公司)签署了明星肖像合同。合同已经约定了超凡先锋能够在油桶上使用吴京本人的相关照片,也就是在杀破狼剧组中的照片,照片也是由高沃公司向我方提供的。其一再保证和陈述,其已经获得了吴京的授权,所以超凡先锋是基于此种信任才签订合同,且超凡先锋已给其转账15.80万元代理费用。

超凡先锋还称,只是进行了试生产,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吴京向超凡先锋的起诉材料后,超凡先锋就没有再进行生产,超凡先锋同时联系了高沃公司,该公司声称会帮超凡先锋解决与吴京的问题,然后在微信上也明确向超凡先锋回复说该问题已经解决。超凡先锋将保留追究高沃公司相关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表示,本案中,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超凡先锋公司未经吴京同意,在其生产和销售的润滑油外包装上使用吴京肖像、姓名,进行广告宣传,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应当认定超凡先锋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对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侵权行为造成吴京社会评价降低,故本院对吴京主张其名誉受侵害,不予支持。被告提供的《授权书》《明星肖像合同》《收据》,不足以证实其生产和销售、宣传带有吴京肖像和姓名的涉案商品取得吴京的授权同意,故本院不予采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指出,关于其余各被告是否与被告超凡先锋公司构成共同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壳集团河北分公司系涉案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可以认定其与超凡先锋公司具有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被告反驳称该公司系涉案商品代加工单位,即使外包装上未标注该公司在生产、销售涉案商品过程中的角色,即使其作为代加工单位,该公司负责人与超凡先锋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其对涉案商品是否涉及侵权应予以知晓,故可以认定其与超凡先锋公司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故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壳润滑油公司已在其官方认证的抖音账号发表相应宣传信息,可以认定其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应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北壳集团公司,吴京主张该公司在快手平台及其总裁王其凯在抖音、快手平台进行宣传涉案商品,但是上述平台用户未经实名认证,无法核实真实性,但是用户显示的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为北壳润滑油公司的经营地址和工商登记电话号码,故可以推定系北壳润滑油公司的相应宣传。故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北壳集团公司参与了涉案商品的宣传。故北壳集团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

依据有关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超凡先锋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壳汽车用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带有原告吴京姓名和肖像包装的产品和宣传品,并召回、销毁全部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产品和宣传品;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停止宣传、销售带有原告吴京姓名和肖像包装的产品和宣传品;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超凡先锋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壳汽车用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被告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向原告吴京赔礼道歉(声明需经本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由三被告负担;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超凡先锋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壳汽车用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被告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7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1.60万元,合计71.60万元

五、驳回原告吴京其他诉讼请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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